引用:
作者: Dingding
這樣說吧
最近我常常聽到的兩句話
最高的道德標準
最低的法律標準
身為一個總統如果要用【最低的法律標準】來衡量,那真的很悲哀啦!!
用【最低的法律標準】來看,
總統今天看誰不爽就判他死刑,明天看誰不爽就上去給一拳
這通通沒犯罪阿!!反正有刑事豁免權。
林志玲的健保費事件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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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身份如何
在司法上的調查,該一視同仁的
不是嗎
如果有人提出:因為他是總統,揹負國家大計,所以應該寬鬆點
那您同意嗎?
如果不同意,那為什麼又要出現
「身為一個總統如果要用【最低的法律標準】來衡量,那真的很悲哀啦!!」
這樣的話
再問問
大車撞小車,大車一定錯」的不成文規定,您覺得合理嗎?
如果覺得不合理,又為什麼我說在司法該用同樣標準來檢視一個人時,您又跳出來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