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萊姆論壇

返回   史萊姆論壇 > 綜合討論二區 > 時事、科技、娛樂新聞話題討論區
忘記密碼?
論壇說明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Google 提供的廣告


發文 回覆
 
主題工具 顯示模式
舊 2006-09-22, 05:24 PM   #1 (permalink)
註冊會員
 
scotty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1218
在線等級: 級別:9 | 在線時長:136小時 | 升級還需:4小時級別:9 | 在線時長:136小時 | 升級還需:4小時級別:9 | 在線時長:136小時 | 升級還需:4小時級別:9 | 在線時長:136小時 | 升級還需:4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06
VIP期限: 2010-09
住址: 板橋
文章: 548
精華: 0
現金: 6361 金幣
資產: 6361 金幣
預設

引用:
作者: Dingding
這樣說吧
最近我常常聽到的兩句話

最高的道德標準
最低的法律標準

身為一個總統如果要用【最低的法律標準】來衡量,那真的很悲哀啦!!
用【最低的法律標準】來看,
總統今天看誰不爽就判他死刑,明天看誰不爽就上去給一拳
這通通沒犯罪阿!!反正有刑事豁免權。

林志玲的健保費事件還...

不管身份如何
在司法上的調查,該一視同仁的
不是嗎

如果有人提出:因為他是總統,揹負國家大計,所以應該寬鬆點
那您同意嗎?
如果不同意,那為什麼又要出現
「身為一個總統如果要用【最低的法律標準】來衡量,那真的很悲哀啦!!」
這樣的話

再問問
大車撞小車,大車一定錯」的不成文規定,您覺得合理嗎?
如果覺得不合理,又為什麼我說在司法該用同樣標準來檢視一個人時,您又跳出來說話?
scotty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94, 收花文章: 56 篇, 收花: 97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舊 2006-09-22, 07:15 PM   #2 (permalink)
長老會員
 
Dingding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123654
在線等級: 級別:18 | 在線時長:421小時 | 升級還需:16小時級別:18 | 在線時長:421小時 | 升級還需:16小時級別:18 | 在線時長:421小時 | 升級還需:16小時
註冊日期: 2004-03-16
住址: 合法地下電台
文章: 1475
精華: 0
現金: 157644 金幣
資產: 157934 金幣
預設

引用:
作者: scotty
不管身份如何
在司法上的調查,該一視同仁的
不是嗎

如果有人提出:因為他是總統,揹負國家大計,所以應該寬鬆點
那您同意嗎?
如果不同意,那為什麼又要出現
「身為一個總統如果要用【最低的法律標準】來衡量,那真的很悲哀啦!!」
這樣的話

再問問
大車撞小車,大車一定錯」的不成...
大大
司法的審判是要求公平的
沒有人說總統犯法就應該要多判20年徒刑

可是,我現在說的是:

人民對總統的標準
政黨對總統的標準
以及
總統自己對總統的標準

*********

好吧,算我會錯您的意思了
很抱歉
我就此封口不談了
__________________
我聽爺爺講了一個故事 故事裏的事是那昨天的事
故事裏有好人也有壞人 故事裏有好事也有壞事
故事裏有多少是是非非 故事裏有多少非非是是

故事裏的事,說是就是,不是也是 故事裏的事,說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

故事裏的事也許是已真實 故事裏的事也許是從來沒有的事
其實故事本來就是已故事 故事就是故事 故事就是故事
Dingding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194, 收花文章: 633 篇, 收花: 1998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舊 2006-09-22, 07:19 PM   #3 (permalink)
註冊會員
 
scotty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1218
在線等級: 級別:9 | 在線時長:136小時 | 升級還需:4小時級別:9 | 在線時長:136小時 | 升級還需:4小時級別:9 | 在線時長:136小時 | 升級還需:4小時級別:9 | 在線時長:136小時 | 升級還需:4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06
VIP期限: 2010-09
住址: 板橋
文章: 548
精華: 0
現金: 6361 金幣
資產: 6361 金幣
預設

引用:
作者: Dingding
大大
司法的審判是要求公平的
沒有人說總統犯法就應該要多判20年徒刑

可是,我現在說的是:

人民對總統的標準
政黨對總統的標準
以及
總統自己對總統的標準

*********

好吧,算我會錯您的意思了
很抱歉
我就此封口不談了

不要客氣

我的原文:

「我想只有這個地方比較有疑問

這是很明顯的自由心證
在現有規章裡,並沒有這樣的規定
若我們僅用自己的主觀想法
那要司法何用」

在這裡,我僅提到主觀想法與司法的衝突
其他的,我啥也沒提
scotty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94, 收花文章: 56 篇, 收花: 97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發文 回覆



發表規則
不可以發文
不可以回覆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論壇啟用 BB 語法
論壇啟用 表情符號
論壇啟用 [IMG] 語法
論壇禁用 HTML 語法
Trackbacks are 禁用
Pingbacks are 禁用
Refbacks are 禁用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3:30 AM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25,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SEO by vBSEO 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