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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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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不管身份如何 在司法上的調查,該一視同仁的 不是嗎 如果有人提出:因為他是總統,揹負國家大計,所以應該寬鬆點 那您同意嗎? 如果不同意,那為什麼又要出現 「身為一個總統如果要用【最低的法律標準】來衡量,那真的很悲哀啦!!」 這樣的話 再問問 大車撞小車,大車一定錯」的不成文規定,您覺得合理嗎? 如果覺得不合理,又為什麼我說在司法該用同樣標準來檢視一個人時,您又跳出來說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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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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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司法的審判是要求公平的 沒有人說總統犯法就應該要多判20年徒刑 可是,我現在說的是: 人民對總統的標準 政黨對總統的標準 以及 總統自己對總統的標準 ********* 好吧,算我會錯您的意思了 很抱歉 我就此封口不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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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我聽爺爺講了一個故事 故事裏的事是那昨天的事 故事裏有好人也有壞人 故事裏有好事也有壞事 故事裏有多少是是非非 故事裏有多少非非是是 故事裏的事,說是就是,不是也是 故事裏的事,說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 故事裏的事也許是已真實 故事裏的事也許是從來沒有的事 其實故事本來就是已故事 故事就是故事 故事就是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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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花文章: 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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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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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不要客氣 我的原文: 「我想只有這個地方比較有疑問 這是很明顯的自由心證 在現有規章裡,並沒有這樣的規定 若我們僅用自己的主觀想法 那要司法何用」 在這裡,我僅提到主觀想法與司法的衝突 其他的,我啥也沒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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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花文章: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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