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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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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獻金法又是立法的人隨便應該選民的法律,美國有獻金上限,規定要公開每一筆獻金的明細,我看過布希選舉政治獻金明細可以上網站查諮,有政論節目的主持人把它列印出來,連分折圖表都有,例如那個行業的人捐款的比例多少...至於私下的獻金就不在討論中! 如果選罷法能更嚴格,收取個人或團體政治獻金超過法定上限經查出,當選無效,應該沒有人敢去違規?不過大慨沒有一個政治人物有這種道德勇氣要求修成違反選罷法當選無效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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