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
#1 (permalink) |
註冊會員
|
![]() 訴諸法律追討黨產?個人覺得一定不可能,以下是個人分析
1,為什麼不是追討[不法黨產]?而是追討[黨產]呢?因為有合法黨產的話國民黨當然 繼續存在,但是所有黨產都沒了的話自然沒有國民黨了,嘿嘿! 2,因為法律只能追討[不法黨產],那就沒辦法置國民黨於死地 3,如果都訴諸法律的話那民進黨自己不是也要遭殃嗎?2008年是個危機呀! 4,如果法律清楚認定所有不法黨產都已追討,那以後選舉要用什麼話題?就如同警 政單位也是很多通緝犯先擺著不抓,等要交業績的時候才不會沒人可抓 5,國民黨自己也是矛盾,因為也搞不清楚還有多少黨產真的是要還於民,哪些又該是 自己要爭取的權益,至於笨到放棄所有黨產應該還不至於吧! 6,幾十年的帳能真的算清楚很難,算清楚了對目前執政者反而又是威脅,所以擺濫 不失為上策不是嗎? 總評: 執政者每天對著人民訴求要追討黨產,如同你逛街失竊自己不知道,然後警方發現 了告訴你要自己去抓小偷,這真是台灣奇蹟又一樁 看完樓下a471的看法以後我應該補充一下,[民進黨是得了便宜還賣乖] 以上言論是個人淺見,請指教 此帖於 2006-11-13 08:55 PM 被 YSH 編輯. |
![]() |
送花文章: 8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