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27, 01:20 P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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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藝人許瑋倫 車禍陷入重度昏迷
藝人許瑋倫 車禍陷入重度昏迷
更新日期:2007/01/27 11:15 偶像藝人許瑋倫,昨晚和一名女性友人開車到台中,發生重大車禍,顱內出血及腦部水腫,已經輸了1萬多C.C.的血,昏迷指數只剩下3,情況相當危急,已經送到加護病房急救;另外同行一名林姓友人也受傷,不過傷勢較為輕微,目前也仍在治療當中。 醫師表示,許瑋倫目前意識不清楚,不過因為使用藥物,所以後續情況還要觀察;至於另一名友人傷勢則是較為穩定。 許瑋倫是在昨天晚上11點左右,和朋友開車南下行經中山高155.5公里附近,發生車禍,先擦撞護欄後彈撞外側車道,遭到後方大貨車追撞,而許瑋倫也因此顱內出血,全身許多傷痕,情況危急。 國道警察做完筆錄後僅表示,初步排除酒駕,不過詳細情況仍要進一步追蹤。 新聞出處: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27/8/9uqq.html ...希望許大美女渡過險境 |
__________________ 愛的時候,可以不公平;不愛了、分開了,總該公平了吧 重情重義重粉味 愛台愛鄉愛查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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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9, 03:45 AM | #16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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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印像最深刻的畫面是他上綜藝大哥大表演豎琴,
超漂亮,超有氣質的,幾年前的畫面了, 到現在還是記的清清楚楚的,可惜再也看不到了 |
__________________ 貴在中和,不爭之爭 2011-中華民國建國百年跨年慶典(精研完整版) 臺灣 我們的母親 臺灣 我們居住的家園 臺灣 我們心目中永遠的第一 相聚在這塊土地上,珍惜這裡的一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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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c45 (2007-01-29)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
2007-01-29, 08:00 AM | #17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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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除了客觀因素,如環境氣候的變遷影響(屬於天災無法掌控外);其餘的,應屬人為的主觀因素(這大多是可避免的)居多。
在加拿大車禍中,氣候因素無論如何都不能成為交通意外的藉口。因為既使是天寒地凍的極端惡劣天候,如昨天凌晨的零下負十九度,加上風寒效應,使得氣溫降至零下二十六度左右,於地面上看似積雪,但事實上在那雪下的道路上是層如假包換的滑冰,滑得要命。使得大多倫多市當天的車禍超過四百多件,其實,這些車禍意外都是可以避免的。 絕大部份的車禍責任,出在駕駛人有無守法的問題上,例如,有無超速、任意變換車道、不保持行車安全距離、開車精神不繼、使用手機、超大聲的聽車上音響、不注意觀察行車死角等的四伏危機和酗酒開車,這些是本地車禍的基本原因。 個人恨死了那些行車中使用手機的偽君子,為了自己的私人方便,帶給其他駕駛人和行人極端的不便與危險。有什麼天大的事,要冒著彼此生命危險的價值來談,要談話不能把車停到路旁去談嗎? 據研究報告指出,使用手機時駕駛者的注意力,頓時喪失了超過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就算眼睛還是堅持的在看著前方,其實,腦海中所盤旋的盡是那些談話的內容,對於駕駛狀況的瞬時互動和立即反應,完全不能在最快的黃金時間挽救自己和別人於危難中,換句話說就是「視而不見」,對於此,有人提出這是二級謀殺(非蓄意的殺人),應予嚴懲。但是,人類的劣根性就是這樣,越是禁止,越是想犯,真是犯賤﹗ 再者,就算在開車時,車中的友善談話都是分散注意力,發生車禍的常例,更何況是,那些激烈的口角和怒火沖天的與人賽車(不服別人超車和挑釁)等,這些都是所謂車禍意外的主因;其實這些不是意外,而是意「內」,因為人為因素是可避免的,既然可以在意識上克服的,就不是那不可期的意外,癥結就就在人性的問題上。 開車經驗豐富者,更應記住「善泳者易溺」的道理,行車安全與否,只在一念之差,心平氣和,專心守法與保持安全距離,禮讓別人(人和車)明快的避開那絕對可以避免的死亡陷阱,才是合格的駕駛人,利己利人,何樂而不為? 加拿大人的交通秩序要比台灣上軌道的多,引用他們經驗的動機乃在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居住此地滿四分之一世紀了,回台時走在斑馬線上可能會驚心動魄,在這兒行人路過斑馬線時,只要以食指指示著您要行進的方向,所有的車子就會讓給您優先權,這種守法的精神值得引進台灣,這象徵著我們的文明指標,治標或治本奠基在我們的民族良心上,誰願意我們自己的子女成為馬路上的冤魂﹗ 此帖於 2007-01-29 09:24 AM 被 grc4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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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9, 09:19 AM | #19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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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們的交通狀況的確是非常的魯莽落後,光憑這點就讓人覺得汗顏不已。 個人身手再好,在台時過馬路都好像撿回一命似的;日本的交通就讓人覺得那是個上軌道的偉大國家,偉大在全民的守法精神上。 日本計程車司機專業到令人敬佩到五體投地,守法,禮貌,誠實,不亂放音樂,不隨便聊天,不吸煙,一身筆挺的制服,乾淨無比的車廂,在日留學兩年,從未聽過按喇叭聲,從台灣去的我,當時很懷疑他們的喇叭是作何用途的? 中南部的紅綠燈都是僅供參考的,這真是匪夷所思,連警察都這麼說,那我們跟那些未開發的國家又有何差別? 不曉得我們的政客整天在作什麼白日夢,該教育整頓的地方全都荒廢不管,真是飯桶一群,什麼正事都不做,光會騙選票,尸位素餐,浪費公帑,國際形象全失。 台灣的第一印象是什麼?野蠻的「交通」狀況便是;你爭我奪,好一幅人欺人、橫行霸道的慘容﹗ 此帖於 2007-01-29 10:23 AM 被 grc4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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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ucard_nhi (2007-01-30),dddd (2007-01-29),ppp0600 (2007-01-29),superxboy (2007-01-29),莊孝偉 (2007-01-29)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
2007-01-29, 10:03 AM | #21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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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的安大略省(大多倫多市在其轄下),若有交通違規並經確定有罪,那不只是罰金了事而已,安省交通部有扣分制度,比方說,違規轉彎扣兩分,闖紅燈扣三分,車禍擅離現場扣五分,點數累積超過七分,就要向法官說服您憑什麼資格,有權力再度開車?否則吊銷駕駛執照﹗
然而,在扣分的同時,您將躲不掉保險公司昂貴的保費暴漲,警察在查駕照的同時,您要提出保險證,若您不提出,除了處罰外,警車上的隨時更新的所有資料,包括保險公司都可以聯繫上,保險公司將就此,以最快的時間通知您的保費上漲,而且,各交通局的電腦都會同步更新您的數據,讓您得不償失。 在最常發生車禍的地點和路段(大部份為十字路口),更有攝錄機把您的違規現況攝入,作為呈堂證據(送法院起訴的證據)。 不過話說回來,他們的警察水準很高、很有禮貌、很專業;若您未違反任何交通規則,您大可不必在意,輕鬆愉快享受您該有的交通權力吧﹗ 在加拿大這麼多年,從未被警察刁難或查驗任何資料證件(交通意外除外),一切以口說為憑,他們相信您所說的一切,至於以後所衍生的後果,全部自行負責。 扣分、保費暴漲、罰款三項齊發,再加上若有生命損失,牢獄之災更無法避免,看誰佔便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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