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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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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來說...可以的話就照實說囉~但是用字要更文謅一點
![]() 以愛跳舞的狀況,愛跳舞都是以" 升學"為理由!! 但是確實是正當升學,而不是假升學真混其它江湖 ![]() 這次..愛跳舞是以腳傷未癒,不宜太過操勞,一方面又要往專業方面進修 但是...還沒下文耶~所以...... ![]() 其實..並沒有啥好想的理由啊!!要走想走就是..."自己想要"的感覺了 就像慰留,那又能留多久啊?! 有念頭就會想去做~難道人家要你留,你又留囉?!(沒~愛跳舞其實是以自己為例!!) 全公司上下....a這個是說老闆以下,各部門經理以上,都對愛跳舞算是極其禮遇~但是..經理以下的 公司人員卻不是如此啊!!所以...愛跳舞該為老闆和經理留下來嗎?!(留過一次)其實是真的很想 ![]() ![]() 但是...非常的不快樂~那種不快樂的心情卻一直都存在著!! 理由?!何必想啥特殊理由?! 就依自己本身狀況的合情合理的去請辭!!那就好了啦!! ![]() 此帖於 2007-02-06 12:05 AM 被 愛跳舞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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