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mircobird
這樣的回話是有語病的,也是有偏激。為何我們要向別人都石頭?大家都無冤無仇,我為何要去侵害別人?
自己沒有罪,也沒有欺負他人的必要性,自己沒有罪和向人都石頭根本是兩碼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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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裡的一段小故事。有個女人被認為不貞,很多人為之義憤填膺,同仇敵愾起來,自覺人人有理由得而誅之。便開始依照當地的慣例,向她丟擲石塊。
群眾受氣氛感染,丟石塊的人越來越多,也越來越用力丟。依照往例,女人遲早會被砸死。剛好耶穌路過,看到這一幕,便對在場的群眾說:「你們當中有誰自認為沒有罪的,就可以向她丟石頭。」
結果,竟然沒人敢再丟了。
基督教在此處強調的「原罪」──每個人一出生就有罪了,這個罪是跟著人來到這個世界的──是否就是「因果」中的業障呢?
這或許還需要研究,但這個故事至少可以提醒我們,每個人都是很脆弱、茫然、和容易犯錯的。當要追究或看到別人的問題時,在要丟出石頭之前,我們要馬上警覺或覺察到,自己也可能有相同的問題。
小弟的意思是犯錯是難免的,或許對方可能再無意中冒犯我們,所以我們不應該心存以牙還牙的心態
我知道大家非常痛恨這兩個強姦犯,可是有必要因他們的罪行殃及到他們的親人嗎?
正如小弟上述的故事一樣,這樣的做法只會讓社會再增加兩個心靈受創的無辜人
況且她們完全不知道會發生這種事(不然他們會想辦法阻止的)
雖說這兩個人是可能預謀好的,但相信若有的人再無意間碰到這種機會,絕大部分的人會動念
只是因道德約束而不敢行動(當然有些人就真的色膽包天)
當然小弟不可能同情這兩個強姦犯,只是想告訴大家"以牙還牙"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