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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榮譽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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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3 條
委託人與受益人非同一人者,委託人除信託行為另有保留外,於信託成立 後不得變更受益人或終止其信託,亦不得處分受益人之權利。但經受益人 同意者,不在此限。 依此條文當然可能同一人啊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Lcode=I002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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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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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保險金信託沒這麼好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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