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28, 02: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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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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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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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猜謎人
既然不是以公司利益為主而是客戶利益為主這應該是他益信託
我是覺得如果分期支付也可以再信託契約一次說明清楚
不必每次支付都信託一次吧
以上是個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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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想先問問看,不過保險是逐筆繳納,
所以應該不能一筆信託,可能會採逐筆信託吧
基本上是不是三種關係:受託人,委託人,受益人
委託人,受益人有可能是同一人嗎?
(若是商業上,當然分有利誰吧!!)
抱歉問的沒頭沒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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