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版的大大,特赦、減刑屬於總統的行政特權,但總統還是要遵循赦免法喔,否則不但違法還違憲喔!
所以,除非陳水扁真的臉皮厚如鋼牆,使用特赦,否則減刑或是復權幾乎不可能實施,因為還要經過立法院喔!
至於大赦,特赦是不需要經過立法院的,只要總統頒布命令即可,若是大赦,那在審理中的國務機要費案或其他正在審理的案子就需要停止審理,不在追究刑責,已經在服刑的可減輕其刑或是免除其刑,這會落人口實,認為為吳淑珍以及他自己做的;特赦只是赦免特定對象的罪行,但要赦免誰呢?
李登輝當年的特赦是赦免美麗島案受刑人的罪,屬於政治犯,但台灣如今還有政治犯符合特赦要件的嗎?
所以能否實施還有很大的變數,恐怕只是選舉花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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