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契約寫的很有條有理嗎?
1.早上起床要打卡
2.晚上睡覺要打卡
3.不回家要請假~要填假單~
4.ATM領錢要留收據跟存摺對帳
5.買任何東西要有發票,路邊攤要有收據.
6.一星期最少2次..........XX.....XX......18X
等等條文~........喔賣尬~誰跟我立契約~我馬上分手!!瘋掉~~
清官都難辦家務事了
更何況契約又如何~
基本上~違反善良風俗的契約~法律上也是不成立的!
所以愛情不但難立契約
而且履行與否也難約束~
反正對我來說~立契約~太無俚頭了啦~!!
可是話題竟然是這樣
那就來立看看~~好像還蠻好玩的
整理一下~看最後要怎麼生活
我上面已經立6項了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