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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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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契約寫的很有條有理嗎?
1.早上起床要打卡 2.晚上睡覺要打卡 3.不回家要請假~要填假單~ 4.ATM領錢要留收據跟存摺對帳 5.買任何東西要有發票,路邊攤要有收據. 6.一星期最少2次..........XX.....XX......18X 等等條文~........喔賣尬~誰跟我立契約~我馬上分手!!瘋掉~~ 清官都難辦家務事了 更何況契約又如何~ 基本上~違反善良風俗的契約~法律上也是不成立的! 所以愛情不但難立契約 而且履行與否也難約束~ 反正對我來說~立契約~太無俚頭了啦~!! 可是話題竟然是這樣 那就來立看看~~好像還蠻好玩的 整理一下~看最後要怎麼生活 我上面已經立6項了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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