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2 位會員向 好吵 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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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1, 12:19 PM | #18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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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公約是要在有"愛"的情況下才有可能實行的,
當然沒有了愛,根本就沒有人鳥你, 但是我說的是兩個人相處的時候,會自然而然的形成的一種規矩, 就像是跟同學同租一層公寓,一定會規定誰到垃圾,誰掃廁所, 這是很平常的事情吧! 愛情公約在制定前必須要溝通,經過這樣的過程就會充分了解對方的禁忌,弱點, 例如我很愛吃醋,可是第365號男友不喜歡我吃醋,那我們就要討論解決的方案, 採取兩個人都可以接受的方式,寫在愛情公約裡面,公約只是把虛的東西轉為實的, 並沒有限制對方如何如何,只是找個方法解決罷了! 或許有人會覺得限制吧!可是這是一種磨合的過程,那一定會有人問, 難道這樣就不會分手了嗎?不一定...因為公約的前提是兩個人必須相愛, 當愛沒有了,還是會分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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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2 位會員向 好吵 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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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1, 12:32 PM | #20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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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感情的事,用一堆公約是沒有用的啦!
愛情.感情...講求的是"默契",而不是硬性規定, 應該是彼此心照不宣的"柔性規定" 如果愛情之間,還需要定契約來規定~ 我個人覺得,既然愛的那麼累~~那還不如不要愛 就好像你在教小朋友, 你訂規定,說不可以幹什麼,不可以頂撞媽媽.不可以偷吃零食.不可以打太久的電動, 媽媽不在家的時候~~他還是會犯的, "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 硬性的規定是控制和牽制,但無法管理人類的心靈.心思, 就好像監獄裡的犯人.不愛念書的學生.不愛你的人~他的心確是在外面的 這個世界最好的愛情契約, 就是 真愛.關懷.默契.無私的奉獻.彼此的關心 而不是白紙黑字.或口頭命令式的訂規定! |
__________________ 我可以買一送一嗎?....by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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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1, 03:48 PM | #27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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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therlevel (2007-05-01)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