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mini
如果那群只關心犯人 不關心受害者的
人權團體
不去過份消費這件案子
個人或許會同情
不過就因為有太多的 "旁人" 自以為是
聽了這個判決
沒什麼感覺
就像那個全身癱瘓的受害者講的
有三個人死 沒什麼好鼓掌的
沒有去庭訊就不要去當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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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苟同
你所指的"關心犯人"<----他們很大機會是無辜的,從馬英九開始先後經歷多位法務部長看過所有判決書了解案情,無人敢簽下執行死刑
社會太冷漠?三條人命沒什麼好鼓掌?如果三條是無辜的人命?甚至是你我的親友,作何感想?
主兇早就執行死刑,得到應有的報應!如果,李昌鈺推斷正確,真的是一人所為,人權團體為在生的人爭取公義,又有何不對?
這個案件發生時間已過十多年,我這種上了年紀的老鬼才會花時間去注意,人權團體有沒有去關心受害人家屬?答案是有的,但,據他們說,遺憾的是受害家屬早就有個先入為主的觀念(可能是被誤導),不能接受只有一人行兇的事實,因此,不管人權團體怎樣去說服他們,並沒有得到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