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馬英九特別費宣判了....證明馬英九可沒有貪污事實!
還有法官認為,馬英九均未就知悉特別費是公款為自白的語意
也認為檢察官的證人筆錄確有斷章取義,而且從未見如此差異!
還有人質疑錄音光碟被馬英九陣營變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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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寬仁筆錄 被認不實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07.08.14 03:07 pm
馬英九首長特別費案中發生的證人筆錄不實風波,合議庭在判決中,直指筆錄確有「斷章取義」之處,認定證人吳麗洳在接受檢察官侯寬仁偵訊時的「對」、「嗯」言詞,僅是證人的口頭語,並非針對問題回答,也非檢方筆錄所記載的肯定答覆,因此在筆錄記載與證人法庭實際證述不符下,認定不具證據力,應以法院勘驗筆錄為准。
至於本案爭執的馬英九到底有無在偵查之初,自白說過特別費是公款,合議庭調查後,根據馬英九回答的全般語意,都是針對檢察官「假設」為公款回應,而且細查全部筆錄,馬英九均未就知悉特別費是公款為自白的語意,起訴書逕行認定馬英九已經供承,也與筆錄記載不符,已由自行擅自詮釋被告供述,有顯不可信情況。
合議庭表示,馬英九在回答檢察官的問題時,明確否認特別費為變相加薪的薪水一部分或個人所得,僅供稱公用或公益之用途,確與特別費的實質補貼相符,無從推論馬英九有何曾經自白特別費,或推論馬英九明知是公款的說法。
合議庭強調,特別費以領據核銷的半數,屬實質補貼而全權由首長統籌使用,已經合議庭認定,因此,馬英九主觀上認知為公款或私款,不但未能影響已經特定的屬性,更無法導致馬英九有為自己不法所有意圖的結果。
指侯筆錄確有 「斷章取義、顯不可信」
有關證人吳麗洳筆錄不實部分,無罪判決指出,偵查筆錄的記載或是檢察官以假設性用語「理論上」的提問,筆錄中問題及答應卻略而未提,或僅是證人以口頭語方式,所為「對」、「嗯」的言詞,並非針對問題回答,也不是筆錄所記載的肯定答案,認定檢察官的證人筆錄確有斷章取義,而且從未見如此差異。
合議庭表示,在證人筆錄與證人實際證述內容確有不符下,此偵查筆錄不具「特信性」,而顯有不可信的情況,依刑事訴訟規定,證人筆錄不具證據力,應以法院勘驗的筆錄取代。
【2007/08/14 聯合晚報】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397027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