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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10-17, 03:49 PM   #8 (permalink)
elna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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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Ya07 查看文章
男方該是只有四五十歲左右吧!!
如果不願繼續維持...又何必為了虛名讓自己痛苦生活呢??
是這樣沒錯啦,不過在有一方是無法表達任何意志的狀況下,什麼理由聽起來都很讓人不平啦,何況他們還有三個小孩,孩子們的感受又有誰理?最無辜的卻是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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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saic (2007-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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