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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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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大大:
前一段時間我朋友發生交通事故,他因對肇人騎機車左轉未讓直行車先行,擦撞到朋友後導致我朋友鎖骨骨折及其他的擦傷、挫傷,重點他又肇事逃逸,朋友的機車朋友到醫院時,警察有馬上幫他酒測,之後另一朋友去問警員是否有幫對肇人酒測,他卻說他忘了,沒有做,直回答說:我有跟他聊聊,沒有聞到對擎人的身上有酒味,這算是正常嗎?再來我朋友可以提告這名員警嗎?有沒有相關法條可以提告呢?而為何我朋友去拿現場圖及事故照片時,不能給酒測的照片,且現場圖並無剎車痕及事故位置,我該如何幫我朋友處理?現在要提告,該要準備什麼有利的證明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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