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KL-iris
a大:
1.救難權則有劃分,因有空警空消兩個單位,所以一般搜救行動由該單位主導,至於軍方則須由國防部指派。
S-70C是海鷗部隊所用機型,新採購的有配備夜視及紅外線系統,UH1H機型老舊專責消防使用,所以不需配備昂貴的夜視系統,空警所用之海豚式直昇機也未配備。
2.海上救生員會視待救者身體狀況協助登籃。
3.會增加重量且不利潛水及活動,而且前水範圍都在定點,不會遠離;除非碰上如此次的洋流。
個人一點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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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以這次的救援任務"國家搜救中心"沒有介入囉?
如果有介入,在夜間應派遣具有夜航能力的小組去海面搜尋,看新聞好像都等白天才派
空警去找......
2.所以就沒編制麻,應該在找到目標後海上救生員下水救援,跟美國海岸巡防隊一樣..
3.會增加重量?....他們獲救都背著空氣瓶不丟....登山的人會準備衛星電話或者指南針
這類物品做準備,潛水客應該有些"定位、發信"的求救裝備吧?...以飛行員帶著雷射閃燈
或者紅外線閃爍燈來說都很小,以這次意外來講如果潛水客身上有,在夜間開啟後搜
救人員在空中就可以看到明顯目標,海上船隻也可目視發現...
這次事件突顯出"要錢不要命"的味道......
去玩的身上沒有任何"自救裝置".......去找的也沒有"該有的配備"
去看一下"海防最前線"電影抄抄就及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