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rezard
如果是小弟的小朋友
第一次"教"
第二次"提醒"
第三次"警告"
第四次"打"
還有第五次...除了"打"再附加其他處罰,看小朋友在意什麼,就剝奪什麼...
小朋友不高興,沒關係,小弟可以接受小朋友申訴--告訴他趕快長大,只要滿18歲就可以搬出去住,房租伙食均自理,自立更生,當爸爸的絕對不再打他罵他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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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蠻制式的ㄝ ...
第五次不是請 "警察伯伯" 來喔 ...
那個小孩被我哥寵壞了 ... 生活不正常,亂吃亂玩、玩食物,雖然這是每個小朋友
都有的過程 ...,但經小二了 ... 應該要稍微懂事才對,又不是幼稚園的說 ...
然後反而是小弟弟(學齡前可能還沒上幼稚園)很乖的,在 "說"、"教" 的
時候很認真的聽 ...。反而是小二的姊姊又皮又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