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監委程仁宏不滿壹週刊報導他耍特權施壓台電,今天前往台北地方法院對提出侵權訴訟,要求壹週刊撰稿記者朱明登報道歉,並賠償新台幣一百萬元,賠償金將捐給公益團體。程仁宏指出,他發現台電高壓路線施工,有危害學童安全之虞,才前往瞭解,並無濫權等情事。
壹週刊報導,程仁宏因新居「官邸豐華」位於電纜地下化工程前,竟運用特權向台電公司施壓,要求立即停工並變更施工路線。台電高層不得已下令暫時停止工程。
程仁宏表示,他於六月十七日發現台電在住宅附近施工,事前無任何資訊,才前往台電台北供應處了解,才驚覺是高壓路線施工,當時他未被提名為監委,是以居民身分了解居住環境變遷情況。
他說,台電捨近求遠將高壓電移到原無高壓電經過的志成街及福林國小幼稚園教室,而學童長時間暴露在高壓電電磁波中,有罹患白血症的危險。壹週刊應探究台電黑箱作業原因及危害學童安全問題,才能符合社會公平、正義原則。
程仁宏強調,他在消基會擔任逾二十年義工,長期捍衛消費者權益,維護公平正義,如今發現台電高壓電地下化的路線規劃,竟是黑箱作業,危害學童安全,損害居民權益,才出面了解,並無濫權等情事。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4439031.shtml
==================
客觀們看看
這就是 "剪貼"新聞
六月十七日 還未被提名為監委
就被從時間上剪貼成
"耍特權施壓台電"
(說起來 程仁宏 也蠻知道打蛇打要害的說
告週刊 不如告報導記者 的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