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版友 關於債權追討...
甲方: 我的朋友 ; 債權人 ; 女生
乙方: 甲方的朋友 ; 債務人 ; 男生
由於 乙方
以買股票名義向甲方借款10 萬
經甲方追討 , 乙方曾經 還過一筆 2萬多元
最近甲方多次向乙方追討債權 , 乙方以股票套牢為由
或以年底為由 一再拖延
甲方提出以 每次還數千元的方式 , 乙方推說沒錢
顯然是 沒誠意還錢的 無賴
甲方 想去乙方家追討 邀請我當作陪
我是有意願幫 但我認為應該謹慎行事 以免有個萬一...
請問如果 有什麼好辦法 使得乙方 願意還錢 ( 當然是很難啦 所以才要請教 @@)
如果在公開場所 以錄音筆錄音 讓乙方說出 欠甲方錢的事實
是否會牽涉到違法?
請各位版友 指教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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