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個正經一點的結論好了~~
政府與其去追究違橋是誰蓋的?
何不加強將來的蓋橋工程技術?和官方偷污情形?
與其去追究毒奶粉的事件,
何不立法,加強某些物品進口時的檢驗標準?
與其用大量警力,去網路上抓色情片下載者?
何不把這筆經費用在性教育的工作上?
"警察"
是一名矯正者?還是一名執行者?
"獄警"
是一名矯正者?還是一名執行者?
中古世紀的歐洲人士,
早就已經研究出,過於的執行法律判刑~反而會更加重社會犯罪!
而[教育]跟[矯正]工作的落實,才是改善社會風氣的最終方式
學生~~曼妮姐姐
發表課堂即時論文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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