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getter
但是有些人不這麼認為的 ...
這一篇文讓敝人我真正的見識一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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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馬政府執政才百日應給夠多時間 ...
但當初陳政府執政才不到百日就有人說要罷免 ...
先不管意識形態如何,政府有錯就論有何不可 ...
前陳政府八年間的問題,我是認為給司法去處裡就好了,
因為論在多也不會改變或時光到流,反而是當朝政府的,
論一論,說不定施政上會有利於民。
那 CEPA 能不能簽呢? 我認為就以維持現狀論來說,簽不得阿。
那 FTA 呢? 你想簽,還要看對方臉色ㄌ。我希望是簽這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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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事件拿出原始憑證,不能這樣打馬虎眼
陳水扁2000年上任是超過百日,唐飛為停建核四請辭,10月初行政院在沒朝野共識下加上連戰與陳水扁見面後片面宣告"停建核四",立法院國親兩黨發動免罷案..這樣的歷史背景為何不敢提?停建核四是涉及法令的問題,不是政院說做就做!
馬英九執政就算有缺失,連重回民進黨的前主席許信良都認為,830遊行時機尚早所以他不參加
我上面的回文強調要比較是可以,至少閣下用點功查一下資料,用事實的層面討論,不要常說過去怎樣..現在又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