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YaYa07
我並沒完全否定馬英九該有罪
而是認為其他的首長不該沒罪
即使他們領了現金...還是可以查帳證明
國家的憲法該是規定公帳都必須有明確的帳冊
聽到什麼一半不用報帳的法令
雖然我不懂法律...但也覺得該是違反憲法的規定
我想國稅局也不會同意任何人或公司可以拿錢有一半不用報帳的
哪有拿錢可以不報帳的道理...根本是胡鬧的作為
我個人是認為主要還是只想找馬英九的麻煩而已
才會有如是說法
任何公家的賬都必須來龍去脈交代清楚
每個有法治有預算的國家都是如此吧
我認為所有的首長都必須交代清楚
對了!!我認為這是針對馬英九的作為
主要是到今天特別費還是不清不楚
事情都鬧那麼大了!!!
特別費也該特別規定了吧!!!
為何還是不改前制呢??
留下尾巴...難道是還要用來箝制下一個想競選的首長嗎???
特別費到底該如何使用與報帳呢
如果還是沒改變....那這次不就是拿來做文章的嗎
我不是關心誰該被判刑
而是出了問題的法令與費用
為何還是不明確的規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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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明確規定是有心人覺得現行使用方法"最有利",出了事就講成"歷史共業"
不用法的觀點來看,公家的錢用不完退回去是合情合理,想到小時候會幫媽媽去買些生活用品,通常買的東西都不會是整數,有找錢回去是否沒經父母同意就把零錢收歸己有?除非父母一開始就有這樣的共識買東西找到的錢當跑腿費!
上文曾說只因他是馬英九,所作所為就被人放大,媒體也有另一種評論,請連戰吃飯是不妥強調他是國民黨榮譽主席,可是他還有另一身分"前副總統",如果今天馬英九用機要費請呂秀蓮吃飯隨便請益國事,有沒有人會說話?
記得上次陳水扁的記者會,他表示很用心看完馬英九的特別費"判決書"找到很多不合理的疑點,滔滔不絕說如何如何司法不公.....然後綠媒當然加以附和..
我沒看到有綠營人士會反問司法不公?馬英九被起訴是誰主政?如果司法至今仍然不公,哪8年執政在幹假的嗎?不公為何不弄到他公正?
至少馬英九有什麼不對,他司法三審程序全走完,陳水扁連面對一審都不敢還好意思拿"判決書"說東說西?
從這件案子就實質比較,為什麼批評陳水扁的人多於馬英九,再強調一點要比較得看客觀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