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arrielee
大大您說的都對,可是他曾是中華民國總統,如果是一般老百姓當然不能未審先判
請你再看看另一主題,林義雄舉日本為例,高官被踢爆有任何貪污事件,還沒進入司法就下台甚至切腹自殺
難道我們對當總統的人道德要求只有最低標準"法律層面"?難怪台灣政客們可以不知恥到這種地步?
美國前總統尼克森水門案也是未審先判,早早下台也沒經任何司法程序就特赦他,美國人心中到現在還是判他有罪,因此歷次民調他是史上最低的一位
另一前總統柯林頓性醜聞案,只因"說謊",差點被國會彈劾下台
台灣的陳水扁,未審先判?請問他自己承認有海外帳戶,即使將來沒法證明錢來源是非法所得,涉嫌逃漏稅已是鐵一般的事實!
我再請問,如果美國總統或日本首相在任內被查出公然逃稅,您認為他們的下場會如何?
我只希望如前台北市勞工局長鄭村棋所言,一般老百姓當然要講求證據,對有權有勢政治人物要用高道德標準,還要未審先判,要他自己出來澄清,這樣才不敢作怪!如果陳水扁是清白的,只要做一個簡單動作,就是相關當事人簽個名授權檢方海外查帳,一來不用浪費大量司法資源,二來早早為自己洗脫貪污之名,為什麼不做?
ps:在西方民主社會大家的知識水準較高,掌權的人在位時疑似做了什麼狗屁倒灶的事,證據不易顯示或找出來,從洗錢案發展至今看到種種的事情出現中間可能有真有假,如果還有一點頭腦的人,您會認同甚至相信陳水扁的鬼話?套用美國對政治人物的一句話"reasonable doubt"(合理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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