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elna
是這樣沒錯啦,可是他是躁鬱症不是痴呆啊
他自己又不是不知道自己的病,這樣的人憑什麼生養孩子?自己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還要生小孩,豈不是擺明生孩子就是要拿來欺負的?
就算他有病,誰給他權利讓他理所當然的把一個嬰兒當作發洩情緒的東西?那還是他自己生的咧!無法疼愛孩子你憑什麼生呢?那是一條命!
多少孩子在意外中死亡的母親那麼傷痛不捨,他卻輕輕鬆鬆殺了自己的孩子,還說「我真的很愛她」,
屁!真的愛她就不會自己養,他生小孩只是因為怕寂寞,殺小孩只因為男人不肯順著他,「愛」,哪個虐死孩子的父母不是這樣辯?原來大家都有躁鬱症啊!
PS : 不好意思!!!分段簡潔些...比較好看...不然太吃力了...老花眼很嚴重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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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是那未婚媽媽的男友,也會慎重考慮是否要跟這未婚媽媽斷絕任何的關係,因為我想那男友的家人知道這件事情,不太可能還會支持繼續交往,再說被朋友知道這種事情,也會勸他還是另外找對象,畢竟萬一那未婚媽媽跟她男友結婚之後,生下的小孩會不會遭到那女嬰同樣的待遇,萬一沒有還好,萬一遭到同樣的待遇呢??誰要負最大的責任???我不是在針對誰,而是就事論事
再說我想那未婚媽媽,之後其他男生要是知道她曾經做過這種事情的話,也不可能會追求她,更別說提出交往甚至求婚了
不過我想當初那女嬰的父親,現在一定很後悔,當時一時肉體上的滿足,造成一個無辜的生命就這樣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