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senchiyo
給付金錢的社會福利制度遲早都會出現財政問題的。
以實物、勞務形式給付才是王道。
為什麼?
因為政府給付的實物、勞務不會太好,
目的只是要維持國民能有某水準的生活而已,
所以經濟力夠照顧自己的人一定不會積極領取這種給付,
這樣有限的資源才能真正照顧到需要照顧的弱勢,
減少不必要的浪費,進而維持社會福利的財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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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是沒錯
可是金錢給付行政已經行之有年
要中央政府改,可沒那麼容易
台灣就壞在還分中央、地方、鄉鎮三級(不包括直轄市)
中央只管定訂法條,然後叫地方執行
碰到灰色地帶,地方無法依法令判斷時,中央大多讓地方自己決定
搞到一國十幾治,低收入戶在不同縣市遷移時還得重新審查...
可是,政府課徵人民綜所稅時卻是全國一致的標準~~
認清事實吧,如果經濟能力許可,請務必居住在直轄市,預算充足、福利優渥、制度單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