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10-31, 07:26 PM | #2 (permalink) | 
	| 管理版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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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money  依法是這樣說沒錯啦!
 但是厚~~這些違約的商家,幾乎都是電子大廠的大財團,
 他如果說要你貼錢,然後換良品給你,
 我們小老百姓還能夠怎麼辦?難道真的去告他們嗎?
 
 這些電子大廠,有的是專業的法律顧問,有的是需要消耗的法律經費,
 我們也不可能為了不接受貼錢換一個良品,真的去告他們不履行約定,
 法律程序,光是三審定讞就要花上多少的律師費,耗費多長的時間?
 一般的小老百姓又怎麼承擔的起......
 
 當這些大財團要用文字遊戲凹死買家的時候.....消費者也只能摸著鼻子認了!
 只能夠大不了,下次不買它們的產品而已~~
 終身保固的商品,我的心理都將他們預設為使用兩~三年,
 服務不好的物流商,就算沒有法律能夠制衡,
 但自然也會被消費者所建立的市場淘汰!
 |  話是這麼說沒錯 
但他會為了幾百元而賠上商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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