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措施不是單憑 馬 劉想出來的 
還有很多國內外的經濟學家在背後背書的 
所以多少會有效用的 
 
至於一些疑問有以下解讀 
 
3600不找零 
是為了放大這筆金錢效用 
比如一般人不可能拿 3600換3590的東西 
而 大多是買剛好 
甚至更多是 
再貼現買大於3600的東西 
如果找零則反而使3600的經濟效用向下萎縮 
 
用購物卷不發現金 
是為了不使人們把錢存起來 
如果把錢存起來 
反而會使銀行承擔這比負擔 (這年頭放款萎縮,反而銀行不希望人們定存的說...) 
也有失活絡經濟的效果 
 
不排富 
道理也很間單 
因為要排富就需要綜所稅當依據資料 
而大多情況繳交綜所稅的人都不是低收入戶 
又 
很多人是年收入不到120萬的 
無繳交綜所稅的自營人 
所以要排富反而會變成排 "低收入以上~高收入以下"的人 
 
為何想趕在年前發放 
因為這時會有一起購物熱 
可以使3600的效用加乘 (及 加速用完消費卷,使偽卷來不及流通) 
有人會說 
年前發放反而會使人們萎縮年前消費 
雖然看似有理,其實問自己就可得到答案 
年前預算增加後 
存3600現金(本來要花的錢因為購物卷存起來了 #3600又不到有存起來的價值) 
與 
好好犒賞一下自己 
哪一個比較可能 
 
還有一個觀念 "稅" 要在此說明 
並不是只有繳交綜所稅的人 才是 納稅人 
只要在這個國家 
有直接或間接因購物而索取發票 
都會因為營業稅轉嫁的關係 
而成為納稅人 
又 
稅本來最終的目的就是為了回歸於民 
所以 拿人民的稅 發還於民 這不能這麼簡單的說 
此政策與暴力黨的退稅 
又相差甚遠 
因為退稅會排貧(窮人大多是沒繳綜所稅的人) 
且如有人存起來 
那就沒法達到活絡經濟的效用 
 
最後 
為何要限定有營業登記的店呢? 
因為如此除了分攤偽造的風險外 
也可使部分的資金藉由營業稅的管道 
回流到國庫 
進而縮小這比800多億的國家負擔 
		
		
		
		
						  
				
				此帖於 2008-11-19 02:50 PM 被 mini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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