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措施不是單憑 馬 劉想出來的
還有很多國內外的經濟學家在背後背書的
所以多少會有效用的
至於一些疑問有以下解讀
3600不找零
是為了放大這筆金錢效用
比如一般人不可能拿 3600換3590的東西
而 大多是買剛好
甚至更多是
再貼現買大於3600的東西
如果找零則反而使3600的經濟效用向下萎縮
用購物卷不發現金
是為了不使人們把錢存起來
如果把錢存起來
反而會使銀行承擔這比負擔 (這年頭放款萎縮,反而銀行不希望人們定存的說...)
也有失活絡經濟的效果
不排富
道理也很間單
因為要排富就需要綜所稅當依據資料
而大多情況繳交綜所稅的人都不是低收入戶
又
很多人是年收入不到120萬的
無繳交綜所稅的自營人
所以要排富反而會變成排 "低收入以上~高收入以下"的人
為何想趕在年前發放
因為這時會有一起購物熱
可以使3600的效用加乘 (及 加速用完消費卷,使偽卷來不及流通)
有人會說
年前發放反而會使人們萎縮年前消費
雖然看似有理,其實問自己就可得到答案
年前預算增加後
存3600現金(本來要花的錢因為購物卷存起來了 #3600又不到有存起來的價值)
與
好好犒賞一下自己
哪一個比較可能
還有一個觀念 "稅" 要在此說明
並不是只有繳交綜所稅的人 才是 納稅人
只要在這個國家
有直接或間接因購物而索取發票
都會因為營業稅轉嫁的關係
而成為納稅人
又
稅本來最終的目的就是為了回歸於民
所以 拿人民的稅 發還於民 這不能這麼簡單的說
此政策與暴力黨的退稅
又相差甚遠
因為退稅會排貧(窮人大多是沒繳綜所稅的人)
且如有人存起來
那就沒法達到活絡經濟的效用
最後
為何要限定有營業登記的店呢?
因為如此除了分攤偽造的風險外
也可使部分的資金藉由營業稅的管道
回流到國庫
進而縮小這比800多億的國家負擔
此帖於 2008-11-19 02:50 PM 被 mini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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