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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項措施不是單憑 馬 劉想出來的
還有很多國內外的經濟學家在背後背書的 所以多少會有效用的 至於一些疑問有以下解讀 3600不找零 是為了放大這筆金錢效用 比如一般人不可能拿 3600換3590的東西 而 大多是買剛好 甚至更多是 再貼現買大於3600的東西 如果找零則反而使3600的經濟效用向下萎縮 用購物卷不發現金 是為了不使人們把錢存起來 如果把錢存起來 反而會使銀行承擔這比負擔 (這年頭放款萎縮,反而銀行不希望人們定存的說...) 也有失活絡經濟的效果 不排富 道理也很間單 因為要排富就需要綜所稅當依據資料 而大多情況繳交綜所稅的人都不是低收入戶 又 很多人是年收入不到120萬的 無繳交綜所稅的自營人 所以要排富反而會變成排 "低收入以上~高收入以下"的人 為何想趕在年前發放 因為這時會有一起購物熱 可以使3600的效用加乘 (及 加速用完消費卷,使偽卷來不及流通) 有人會說 年前發放反而會使人們萎縮年前消費 雖然看似有理,其實問自己就可得到答案 年前預算增加後 存3600現金(本來要花的錢因為購物卷存起來了 #3600又不到有存起來的價值) 與 好好犒賞一下自己 哪一個比較可能 還有一個觀念 "稅" 要在此說明 並不是只有繳交綜所稅的人 才是 納稅人 只要在這個國家 有直接或間接因購物而索取發票 都會因為營業稅轉嫁的關係 而成為納稅人 又 稅本來最終的目的就是為了回歸於民 所以 拿人民的稅 發還於民 這不能這麼簡單的說 此政策與暴力黨的退稅 又相差甚遠 因為退稅會排貧(窮人大多是沒繳綜所稅的人) 且如有人存起來 那就沒法達到活絡經濟的效用 最後 為何要限定有營業登記的店呢? 因為如此除了分攤偽造的風險外 也可使部分的資金藉由營業稅的管道 回流到國庫 進而縮小這比800多億的國家負擔 此帖於 2008-11-19 02:50 PM 被 mini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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