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quasar
當初沒仔細看這篇 沒說話 ....如今
請教的是...復合了嗎?
no >>> 基本上 勸和不勸離
不管雙方是否菜刀棍棒齊飛 湯瓢碗筷滿地
甚至動員飛機坦克 ....
當初既然能 烏龜看王八...對上眼
就算雙方傷痕累累 總有彌平傷痕的機會
不管信佛 信基督 重要的還是自己過日子
不能通通推給神
話出口前 想一下
多替對方設想 多溝通
多原諒體諒對方 有錯認錯
多幫對方做事
沒有解決不了的事
極少數夫妻才合諧相處終身
大多數也是吵吵鬧鬧 甚至....
孩子是妳們復合的推手
坐下來談吧!
=========
yes 恭喜 加油 苦中作樂吧! 
|
今天不是孩子不孩子的問題= =
坦白說
孩子
要幾個去跟誰生都不要緊
但是現在是未知數
我還是尊重他
已經告知他案件已聲請回我家這邊了
只是她還打去給所謂幫他處理案件的"法院書記官"
這邊的律師都跟我說9號不用出席板橋那場協調了
結果她們還在亂不去還要請假
難道我這邊的律師會不知道嗎= =?
而且
存證信函裡面主要訴求是我因為工作沒在家
結果
那個書記官還說是以家暴為主要訴求(根本就是小豪被設計的)
以小豪以前
絕對會跟她說
看!你當X小書記官
邏輯觀念那麼差
講話話術沒技巧
這種低能兒也能當書記官
怎還不去死一死
可是當下小豪可沒這樣說
小豪從頭到尾也從沒表明
"我不願意"這個意思
小豪是說
9號禮拜二還要上班
可能也不太方便
還要再看看
結果書記官就一直說"我不願意出席"
用非常肯定的語氣幫我下結論
(那口氣跟我老婆一模一樣)
真讓人摸不著頭腦....唉...
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