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12, 11: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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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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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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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uplander
好可怕喔
不過 回到吵妹的主題
一般來說
發表 原創的 完整文章
例如 遊記,美食報導,讀書心得,電影觀後感,好康報報
後面加上"本文同步發表於我的部落格"及連結網址
大部分論壇會默許這樣的文章
如果是寫了一行文字,就說其他圖文請到我的部落格
這樣強迫別人一定要到部落格才可以看到完整文章
一般有管理的論壇都會刪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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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這樣阿~~又學了一招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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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Ice_穿著天使服裝的惡魔
如果你愛的人比你更早一歩愛上你,且比你自己更愛你時,請好好珍惜他,然後感謝上帝讓你倆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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