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另一種看法
死者遇事時是18也許太年青,他的老公應該也不會年紀太大
年青人正在熱戀階段當然不會放棄,不介意是發自真心的嗎?隨著年長他的潛意識或真我是否在意?
當為人妻者長期受這種精神的折騰,並沒有得到來自丈夫的體諒或安慰,如果是我一定會不與母親同住,案例中的男主角做不到又沒法站在妻子的立場又何必娶他過門,只為兩年前一時衝動?
假若我是女方的父母,我是不會同意他們的婚事,可能他們只想到女兒出了這種事,還有男生願意要急著把他嫁出去都來不及
我會先打探女兒未來婆婆的態度如何?未來女婿在家中的地位是否弱勢?萬一發生婆媳不合,男方是否能說服母親分開居住?若上述沒法達成妥協,寧願女兒不要嫁,待在自己父母身邊總好過被人家欺負
不過話說回來,台灣的父母還是太保守,也許連女生的父母都"覺得丟臉"才會七早八早讓他們結緍,而不是要他們再長大一些好好想清楚
還有,台灣的刑責實在太過輕,犯案的人既然前科累累只判15年?難怪社會多著陳進興這類人坐牢都不怕
這種事若發生在美國恐怕刑期會坐到天荒地老,早前美國前美式足球名將O.J.辛普森持槍搶劫被重判3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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