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媒體人唸書是不經大腦的,所以別太苛求
就如同我這行的新聞,報導說:
數位禮儀師扛著棺木出來.............
挖勒,那個叫扛夫,禮儀師是動嘴巴,不用做苦力的好嗎!!最多是禮儀師"助理"去當墊背......
PS.依目前法規來說,沒有一位禮儀師是合乎法規的(明年第一批丙級會出爐),簡單說就是......... 目前沒有禮儀師這頭銜
第66條 未具禮儀師資格,違反第四十條第二項之規定以禮儀師名義執行業務者,除勒令改善外,並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其不遵從改善者,並得連續處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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