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單個文章
舊 2008-12-29, 06:15 PM   #1
YaYa07
管理版主
 
YaYa07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3945
在線等級: 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07
文章: 18491
精華: 0
現金: 2652339 金幣
資產: 3433029 金幣
預設 羈押庭 扁:被起訴收賄 欲哭無淚

更新日期:2008/12/29 17:32

(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29日電)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召開前總統陳水扁羈押庭,陳水扁對特偵組起訴的4大案全部否認犯罪,強調國務費完全用於公務,而南港、龍潭等財經事項,也非總統職權,他無法接受檢方指控。

合議庭在排除陳水扁委任律師所提的迴避聲請後,直接讓程序進入12日特偵組起訴、羈押被告移審的狀態,審判長蔡守訓問陳水扁是否認罪。陳水扁答辯時對特偵組起訴他國務費、洗錢、龍潭、南港展覽館等案逐一反駁。

他指出,國務費全部用於公務,尤其辦理6項機密外交、9項重大政經支出,總額就已超過新台幣1.2億元,也大於特偵組起訴認定貪污1.1億元,當初法院既然以總統馬英九特別費「支出大於收入」認定無罪,那麼他的國務費也應該無罪,因為他主觀無犯意,客觀上也是支出大於收入。

至於南展館與龍潭購地兩案,陳水扁強調無論憲法與國安會組織法,都沒規定重大財經事項屬總統職權,他辯稱,當時政府辦理相關科技政策,均為創造就業、改善人民生活,他身為總統當然會關心相關事務推動,就像馬總統也關心過火車票買不買得到問題,但能說買車票是總統職權嗎?

陳水扁辯稱,自己對南、龍兩案的款項完全不知情,就連被告余政憲、李界木、蔡銘哲等人,說法不是前後不一,就是都只提到妻子吳淑珍,完全沒提到他,不能因為自己只是關心政府施政效率,就視為利用職權收賄,被特偵組起訴收賄,令他欲哭無淚。

至於洗錢指控,陳水扁說,既然國務費、龍潭、南港等案都無涉犯罪,也就沒有犯罪所得,自無洗錢犯行,他唯一知道家裡海外資金狀況,就是今年初吳淑珍主動告訴他海外資產被凍結,但還有一筆200萬美金未凍,他就請總統府資政吳澧培協助,將錢匯到吳的帳戶用做推動國際外交,匯款額度、帳號都是吳澧培決定。

陳水扁花了近50分鐘陳述完後,審判長蔡守訓問陳水扁「所以檢察官起訴的事實你都不認罪?」陳水扁答「對」。

在被告答辯完後,羈押庭仍將進行檢方論告、辯方答辯等程序,檢辯雙方後續仍將就犯罪嫌疑、有無逃亡、滅證等事由攻防,再由合議庭評議是否羈押或交保,預料庭訊仍將持續相當長的時間。971229

本則新聞由中央社提供 2008/12/29

http://news.msn.com.tw/news1111823.aspx

阿扁從變變變..進化到騙騙騙
現又在進化為賴賴賴

高明呀!!!
茍日新又日新日日新

欲哭無淚..............
只要看他兒子不用賺錢就能過著奢華的日子
人民才的要欲哭無淚啦!!!!
YaYa07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39317, 收花文章: 16146 篇, 收花: 52316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6 位會員向 YaYa07 送花:
a471 (2008-12-31),grc45 (2008-12-31),iserland (2008-12-31),leechaoming (2009-01-01),magicwoo (2008-12-30),rainfire (2008-12-29)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