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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29, 06:15 PM | #1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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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羈押庭 扁:被起訴收賄 欲哭無淚
更新日期:2008/12/29 17:32
(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29日電)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召開前總統陳水扁羈押庭,陳水扁對特偵組起訴的4大案全部否認犯罪,強調國務費完全用於公務,而南港、龍潭等財經事項,也非總統職權,他無法接受檢方指控。 合議庭在排除陳水扁委任律師所提的迴避聲請後,直接讓程序進入12日特偵組起訴、羈押被告移審的狀態,審判長蔡守訓問陳水扁是否認罪。陳水扁答辯時對特偵組起訴他國務費、洗錢、龍潭、南港展覽館等案逐一反駁。 他指出,國務費全部用於公務,尤其辦理6項機密外交、9項重大政經支出,總額就已超過新台幣1.2億元,也大於特偵組起訴認定貪污1.1億元,當初法院既然以總統馬英九特別費「支出大於收入」認定無罪,那麼他的國務費也應該無罪,因為他主觀無犯意,客觀上也是支出大於收入。 至於南展館與龍潭購地兩案,陳水扁強調無論憲法與國安會組織法,都沒規定重大財經事項屬總統職權,他辯稱,當時政府辦理相關科技政策,均為創造就業、改善人民生活,他身為總統當然會關心相關事務推動,就像馬總統也關心過火車票買不買得到問題,但能說買車票是總統職權嗎? 陳水扁辯稱,自己對南、龍兩案的款項完全不知情,就連被告余政憲、李界木、蔡銘哲等人,說法不是前後不一,就是都只提到妻子吳淑珍,完全沒提到他,不能因為自己只是關心政府施政效率,就視為利用職權收賄,被特偵組起訴收賄,令他欲哭無淚。 至於洗錢指控,陳水扁說,既然國務費、龍潭、南港等案都無涉犯罪,也就沒有犯罪所得,自無洗錢犯行,他唯一知道家裡海外資金狀況,就是今年初吳淑珍主動告訴他海外資產被凍結,但還有一筆200萬美金未凍,他就請總統府資政吳澧培協助,將錢匯到吳的帳戶用做推動國際外交,匯款額度、帳號都是吳澧培決定。 陳水扁花了近50分鐘陳述完後,審判長蔡守訓問陳水扁「所以檢察官起訴的事實你都不認罪?」陳水扁答「對」。 在被告答辯完後,羈押庭仍將進行檢方論告、辯方答辯等程序,檢辯雙方後續仍將就犯罪嫌疑、有無逃亡、滅證等事由攻防,再由合議庭評議是否羈押或交保,預料庭訊仍將持續相當長的時間。971229 本則新聞由中央社提供 2008/12/29 http://news.msn.com.tw/news1111823.aspx 阿扁從變變變..進化到騙騙騙 現又在進化為賴賴賴 高明呀!!! 茍日新又日新日日新 欲哭無淚.............. 只要看他兒子不用賺錢就能過著奢華的日子 人民才的要欲哭無淚啦!!!! |
送花文章: 39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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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29, 07:49 PM | #2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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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
別人都是呆子 政治獻金都規範了不能超過多少 (最高的選舉獻金兩百萬 押扁都當選了 何來選舉人之稱) 還敢拿千金億萬給你 分明就不是政治獻金了 還敢扯~ 自己腦子壞掉了 還把別人也當成腦殘騙 (不過也要怪那些腦殘鄉民給他這種錯覺...) 此帖於 2008-12-30 03:46 PM 被 mini 編輯. 原因: 錯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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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erland (2008-12-31),leechaoming (2009-01-01),magicwoo (2008-12-30),rainfire (2008-12-29)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
2008-12-30, 05:30 AM | #3 (permalink) |
超級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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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為什麼我一直很喜歡這鍋蠢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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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經驗分享是學習的一種 請多珍惜這片學習的園地 史版啞甘部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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