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
你是拿一個小偷犯的案子來和一個撕票的綁匪來相比
兩個人犯的案子相差太大了!!!
阿扁是要與劉泰英王又曾來相比
而李慶安要遠比阿扁輕太多了
而且李慶安犯的案子沒有逃亡之虞
要賠錢那是泛綠說的
按照法律只是撤銷立委資格
詐欺未必會成立
況且檢察官大概也是想了半天才想出來的
詐欺案一定要禁止出境嗎??
這點我就不知道了
將李慶安的案子當成十惡不赦之大罪
我想是不正確的
她一錯再錯是很糟糕
但所犯的錯誤沒那麼嚴重
失去誠信...不過這也好像是很多政客的通病
民進黨被抓到有雙重國籍的也不少
他們也沒被追回薪資
別被泛綠的政客牽著鼻子走
以前例來看...她未必需要被追回薪資
就算要追回也未必要追回那麼多
所以別跟著起舞吧!!
還是慢慢看司法如何來判決
記得以前有個民進黨的姓周的立委(好像是為榮星花園案)
被判刑了好幾年都沒被執行
後來還是在輿論下才被請進大牢
所以李慶安已經算是很快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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