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YaYa07
大哥!!!
你是拿一個小偷犯的案子來和一個撕票的綁匪來相比
兩個人犯的案子相差太大了!!!
阿扁是要與劉泰英王又曾來相比
而李慶安要遠比阿扁輕太多了
而且李慶安犯的案子沒有逃亡之虞
要賠錢那是泛綠說的
按照法律只是撤銷立委資格
詐欺未必會成立
況且檢察官大概也是想了半天才想出來的
詐欺案一定要禁止出境嗎??
這點我就不知道了
將李慶安的案子當成十惡不赦之大罪
我想是不正確的
她一錯再錯是很糟糕
但所犯的錯誤沒那麼嚴重
失去誠信...不過這也好像是很多政客的通病
民進黨被抓到有雙重國籍的也不少
他們也沒被追回薪資
別被泛綠的政客牽著鼻子走
以前例來看...她未必需要被追回薪資
就算要追回也未必要追回那麼多
所以別跟著起舞吧!!
還是慢慢看司法如何來判決
記得以前有個民進黨的姓周的立委(好像是為榮星花園案)
被判刑了好幾年都沒被執行
後來還是在輿論下才被請進大牢
所以李慶安已經算是很快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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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
是您搞錯罷!
陳水扁被限制出境是他下台的第一天5月21日,他的案子就只有"國務機要費",洗錢案是7月分爆發的
當時某些媒體報導,檢方的速度也實在夠快!(是因為換了人執政?)
而且其他特別費案,呂秀蓮,陳唐山,游錫坤他們的案件正在地方法院審理中同樣的貪污被告卻沒限制出境,甚至馬英九的案三審結束也是貪污重罪也不曾被限制出境,請問標準在哪?
李慶安的案被告發檢方偵查已經夠久,為什麼昨天才發佈限制出境?不怕他跑掉嗎?我們合理懷疑是否王清峰說話了?
台灣的檢調常被人詬病"只敢辦在野黨",同樣做壞事誰在野誰倒楣?
ps:注意李慶安列"貪瀆"被告是檢察官幹的好事,不是民進黨有權決定或誰被綠牽著鼻子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