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barrielee
女人真是不能得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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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女人不能得罪
而是有些人是不能得罪...不分男女
可能是陳為民搞不清法律...告錯了官司
反而自陷法網
信用卡是自己簽字的..居然笨到去告對方冒辦、盜刷他的信用卡
真的是昏了頭
愛情白痴的男人...居然辦自己的卡給女方去用
那和簽空白支票給人有啥差別
無論男女...自己的錢都要自己掌控
信任對方...就要有識人之明
否則後悔莫及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ps:台灣的司法有點奇怪?誣告有哪麼嚴重嗎?不能易科罰金還得去坐四個月牢?某位女歌手酒駛撞死人判緩刑,哪個前調查局長若不是法官雞婆多追加圖利罪判10年,原先依照檢方求刑是2年7個月,搞不好可以緩刑,誰犯的罪比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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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這東西..要看法官心情好不好
法官不爽...小案變大案
法官心情爽...摸個十秒也無罪...擁抱親嘴也是國際禮儀
反正進了法院...還是多拜拜燒金祈禱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