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我舊公司的案例中,如果要裁員的幾位對象有績效的高低之分,當然無可厚非
如果在裁誰都可以只是為了向總公司"交人頭",連一點人情上的考量都沒有?
就像媒體有個不成文的規定,因為記者的工作關係交往對象大都是同行,甚至是同公司的人員,如果要裁員不會把同公司的夫妻檔一起裁,二選一人保留,這種人性化是比較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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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應該沒有甚麼裁誰都可以的情況
每個人給予公司的價值度都不同
這把尺在主管心中,也在老闆心中
這邊講得是裁員的抉擇狀況,會不會有人情考量?
但我認為這是從台灣的職場去看,因此有人情考量
但你前面所舉的美商例子,應該是考量過績效等因素才會如此
如同你所說,他有小孩剛買房等等,都是從人情的角度去看
說不定你所謂的三個裁誰都可以
在上頭眼中,有小孩的這位績效是最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