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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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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罪不兩罰
老師已打過他了 怎能再處罰呢?? 現在小孩子常沒大沒小的 不知該說是家庭家育不好還是電視看多了 像啥個蠟筆小新之類的啦!!! 不都是如此調皮搗蛋的嗎?? 別說小孩子如何了!! 光看那老師自己都不能控制脾氣 就知道現在的人真的很脆弱 其實使用免洗筷 有那麼嚴重嗎?? 使用什麼筷子其實都不環保 不如學印度人用手抓最環保 還不如告訴小孩免洗筷其實很毒很髒 都用化學藥水泡過來漂白 甚至有的還是用過後再清洗的二手貨啦!!! 偉大的政客說過台灣人不是被嚇大的 那意思就是台灣人從小就被不斷的嚇大的 碰到這種學生要用威脅恐嚇的事實來嚇大他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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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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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這新聞中我只看到標題殺人法
不是因為學生用衛生筷,老師才處罰 而是老師糾正學生,學生頂撞 學生被懲罰的原因是頂撞,而不是用衛生筷 新聞中只有輕描淡寫學生頂撞 卻沒有說是如何頂撞? 我有幾個朋友,有些在教國中,有些是補習班 都說現在小鬼頭很難帶,家長又難搞 學校就有見到小鬼頭嗆老師,還咒罵老師祖宗十八代 試問哪個老師的脾氣可以好到如此還不生氣? 退讓個一兩次,能夠忍受第三次嗎? 在補習班的小鬼頭也有類似情況 說是他們父母付錢養補習班老師 老師要看他們臉色,別管他們這麼多,不然找家長去告班主任 或者是常嗆補習班老師 一個月才賺這麼兩萬塊 他爸爸媽媽隨便賺都是幾十萬 補習班老師這個職業真是XXXX 這些都是真實情況 也只有第一線站在教職的人才能夠體會到 也只有這些老師才能夠親身感受到現在小鬼頭是多麼無法無天 我只是想說 都只有看到新聞報導的片面之詞 實在不應該妄自斷論這位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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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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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說的這種學生畢竟還是少數
我讀書時也有學生嗆老師的 老師二話不說到訓導處就記了大過 老師當時也很生氣 但沒有出手打人 學生不對..不代表老師就可以做錯 什麼時代都有問題學生 老師自己要搞清楚該如何去面對 無可救藥的學生就別理他 我們工作時也會碰到很不講理的主管或客戶 難道也要拳腳相向嗎?? 我不認為這是老師的困難而已 什麼工作都會有很難相處的人 就像警察會遇到很多壞人 有很多人會口氣很不好的罵警察 難道警察就可以動手打人嗎 然後說是那個被打的人太可惡 太衝動而不知如何正確處理狀況的人 在哪個行業都是失敗的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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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permalink) |
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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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孩子如此蠻橫無理,是該打.
這是教育他,否則將來一定會有人教訓他. 但打成這樣,老師的下場要自負, 老師的出發點已經不是為學生好了,是因為控制不了情緒. 記得以前有一次一位同學,在黑板上寫著"交豬公作業",意思是說交地理,公民與道德的作業, 偏偏我們公民老師長就像連勝文一樣,看到以後,知道了是哪位同學寫的,二話不說就當著所有同學的面. 拳打腳踼,任憑學生如何解釋也不聽. 之後老師知道了,也只是道歉了事. 這種老師才真的是可悲呢,以前的老師還真的很好當. 以前我阿爸最常跟老師們講的一句話:小孩不乖,打死都沒關係. ![]() 現在的老師真的要做好EQ管理哦,此一時彼一時了.現在的小孩都是個寶,打不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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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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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師打學生的新聞已是常見的了
當老師的都沒記憶還是從不看新聞呢?? 難道不知道現在打學生已不是以前那樣了 再多的理由都抵不上打人來得嚴重 時代不同了!!不能還是說從前如何了!!! 以前的總統和現在的總統也早就不同了 以前的政黨與現在的政黨也早就不一樣了!!! 何必還要述說從前呢?? 別把教育當成什麼神聖的事業 無法教導的就任由他去吧!! 父母寵愛那也是他家的事 後果如何就由他家自己去承擔 這年頭還想要如何呢? 總統如此貪瀆亂法..都還有民眾瘋狂支持 一個小孩子比得上他們嗎?? 誰能制止這些呢 不能的話就只任由他們去吧!!! 警察打人...當然只談警察的錯 被打者的惡行就必須被放在一邊 別在意那個小孩了!! 那是他家的事...我們無可奈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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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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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搜裡啦...有感而發,讓這篇浮上來
![]() 如果這個老師是無法控制情緒,EQ差的累犯,我贊成剔除不適任的教師 反過來說,如果這個老師是被學生激到痛下毒手,那很可惜, 除了杏壇失去了一位好老師,更多了抱持不想多事認真管教學生的老師 ![]() 很多人(包括我)都覺得自己處於「道德淪喪」、「司法已死」的亂世中, 有些人認為「宗教」能教化人心,拯救亂世,拚命宣揚宗教甚至諸多儀式的好處 但早晚課誦經完畢、儀式舉行後,還是依然故我地漠視「戒律」 有些人過份強調「人權」,認為舊有制度過於壓抑,不適合小孩心性發展, 把小孩當寶貝供著,捨不得他人訓示、打駡,但自己也沒盡到教育孩子的義務 ![]() 看著新聞上他國犯錯的政客,為了少許的金額立刻認錯、下台,甚至自殺謝罪 反觀國內的政客總要查有實據、三審定讞才肯認罪, 而且還能呼喚支持追隨自己的「無罪論」,甚至由家人代表參選 再不然就端出「比爛論」,指控為什麼敵對政黨犯罪沒事?自己犯罪就被抓? 笑~~~我也不知道我的想法對不對? 我覺得因為很多人對小事都持著「差不多」原則、雙重標準 大肆躂伐大陸的黑心商品流入台灣,郤對台灣流入大陸的黑心貨噤聲不語 厭惡台灣成為中共附屬,卻對美國、日本諂媚至極 討厭別人持有「特權」,遇事卻又到處找「特權」 平時嘴上說尊重「司法」,遇到對己不利之事卻又大喊「司法不公」 累積許多「差不多」原則與「雙重標準」後, 相信有「特權」運作空間,遇事有爭議時,除了自己的主觀認定,無法「信任」 與己見相左的評判結果 如審判扁案來說,輿論會視承審的檢調與法官做一番分析 就算犯罪事證攤在眼前,政客還是能找藉口為自己開脫、粉飾, 激動地演出、高喊「司法不公」、「政治迫害」 不論司法結果為何,支持者與起鬨者還是會無視客觀的證據,繼續不理性睜眼說瞎話 日常生活中遇到的「??評會」(腦拙,恕偶一時只想到教評會)恐怕也沒多少人相信它的公平性 這.... 是「便宜行事」視戒律無物出現「信任危機」的荒謬共業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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