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大蝦的這個論點我完全認同, 之前因為年輕時不懂是幫人作保, 結果到了去年突然接到銀行通知要查封我的不動產, 我才知道原來是在10年前幫以前的同事做保貸款, 結果這個同事離職後就沒有再繳錢, 銀行也沒通知我, 直到去年才通知, 這中間光是本金加利息就已經從小小的45萬增加237萬, 真是吸血鬼銀行, 後來透過認識的律師朋友向銀行申訴, 銀行才發現是他們自己的錯誤, 才導致在債務轉到我這邊, 經過協商我支付了150萬把這筆債務處理掉, 再來就是要向我以前這位同事討債了, 害我所有的積蓄都沒了, 還要向銀行抵押不動產貸款來還, 也還好我老婆沒有向我發怒, 還一邊鼓勵我, 所以娶老婆是要看這個女孩子是真心要和你共度一生, 還是只是因為你有錢才嫁給你, 若是後者的話, 建議放棄吧, 因為一但家中經濟出現問題, 可能會棄你而去, 所以要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