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27, 09: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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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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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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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tom710509
其實就算少年事件處理法判沒事,可是別忘記犯錯者這輩子都會也這紀錄,而且在怎麼樣沒有那理由可以殺人可以傷害別人吧!!我發現到說從以前教育者與家長只灌輸小孩與學生只要唸書就好,可是正確的做人觀念與一些道德觀念都沒有教導,學生犯錯還認為說小朋友不懂事沒關係,或是認為打人就是對的
這問題其實在10幾年前就有了,可是到現在都沒有改變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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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18歲以下是不列入記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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