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不要當保人,不管是多親的(家族有錢到不行除外)
我的親身經歴,我二哥本來跟我一起合伙做生意的。在四年前,因一些事,分別把個自的股份拿走了。我又增資把所有的股份吃下。就現在的情怳,應該我沒有多佔便宜。..............
之後,我二哥自已新創的事業,有了危機,我當然是當仁不讓的相挺。就一次.兩次........
我自知自已沒有能力再幫的時候......我退了


我真的沒有多餘的資金再幫他。卻在老婆不知情下偷偷的資助,又是一次.兩次.........結果,我哥也是倒了,卻給我的是.......重傷害。家人還是不知情。一直以為我的揮豁,把家中的支出搞爛


有口不能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