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02, 08: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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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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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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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放下是真功夫
法律條文太過繁瑣
連中產階段以上經常在面對契約法律條文時
也經常因嫌麻煩與複雜就跳過去
太簡單又會寫得太長
之前看電視提到
美國很重視人權
詳情有點忘了
大意是指 連五歲小還孩子 都要能看得懂
其實如果能這樣就會少很多紛爭
人民也會樂於了解法律與自己的權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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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說政府要負責任...
不要只是歌功頌德...浪費資源...
可以請專家化繁為簡...或拍成民法偶像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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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怕神一般的對手
只怕豬一般的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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