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大家的發言以及水果日報記者跟我聯繫的說明
明白了一點
跟我有買賣關係的是百成電信
我能要求換貨的是跟百成電信
我是不知道百成跟聯強之間的合約狀況如何
倒是我買的這款手機是百成確定我要買之後才向聯強訂貨取貨
我取回晚上發現有亮點隔天一早馬上拿回要求換新品
百成也馬上寄物流回聯強
確實買這些點子產品應該是要在現場馬上把玩測試一番
可是這一點卻是大多數消費者容易忘記忽略的
對於保固條款的話
感覺買手機這物品時
消費者似乎沒能在購買時得知他的保固內容
商家在販售時也不會主動告知消費者
這感覺也是對消費者不公平
這次的教訓
學會以後不買聯強代理的物品囉
這種換貨服務的過程真的感覺很不好
確實有點像那種大公司(聯強)不理會、不在乎小蝦米(百成)的那樣子情況
處理事情一直拖拖拉拉、東推西推
另外一直納悶的是
手機(小)液晶螢幕和電腦(大)液晶螢幕認定皆是三點亮點以上才算是瑕疵品
總是覺得不合理
小液晶螢幕也無法做到無亮點的保證
那麼品管是否有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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