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grc45
如題,條件說,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說是無形的各方各面的累積加分,如精神和物質等的衡量條件,真的兩造需要門當戶對、條件相當,才能共創幸福嗎?
個人的觀點是互補的條件說,不知閣下的高見如何?
請暢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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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說的是「擇伴」條件
因為不知道會不會走上婚姻
我的已婚女姓朋友大多告訴我
如果可以重新選擇
她們寧可選擇不要結婚
並非她們的另一半不好
而是婚姻生活並不是原先想像的(sorry 好像扯遠了)
「他」個性要是溫文敦厚,有專業能力,經濟上能獨立自主(別讓我養他),最好也喜歡藝文活動,不然也要有正當的興趣與嗜好。
最重要的是對我「好」,能互相扶持。
這樣的要求不算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