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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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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在哪看的忘記了,某名嘴說日治時代的台灣總督離職前給繼任者一句忠告,
是對台灣人民的評價(個人的心得與感想),是這樣說的... 台灣人貪生、怕死、愛財、好做官 換言之,該總督看穿台灣人貪生怕死又愛錢,喜歡做官(風光、有面子、而且可以囂張) 將來在治理過程中發生什麼狀況,只要抓住台灣人的性格就可以加以利用... 以這篇新聞來說,就算是婦人有瓜田李下之嫌,也不該如此對待!!倘若真有偷竊,那 就送交司法單位偵辦,一切秉公處理。而不能有關起門來恐嚇、脅迫、妨礙自由、強制 等"私刑"...... 我認為台灣消費者應該要有勇氣對該賣場說"~~~嘿!~~你客氣點!你是開門做生意的,可 以這樣嗎!?"..........這件事我已經做過,在去年某"號便宜有好貨"的賣場中收銀員對大陸籍 配偶出言不遜,只因為她對價錢的辨識有問題在價錢上有異議(以為是A價收銀後是B價)。 收銀小姐就講話拉高分貝且不客氣,於是我就在排隊結帳的隊伍中大聲的對收銀小姐說.. "喂~~~~注意你的態度,客氣點!~你們是開店做生意的,可以對客人這樣嗎?你們店經理 是這樣教育你們的嗎?!~~~叫你們店經理出來!! ![]() 當下所有排隊結帳的人看著我.....以為我是他們老闆的什麼人.... ![]() 時,我開口問"剛剛那婦人看錯價錢對不對?!~~~她把A價格看成是那醬油的價錢,掃描出 來的卻是B價格對吧!?"....店員說對.....我又繼續說"POS收銀系統在列印發票前可以取消 不結對吧?!"......她說對......我就反問~"這樣你就不爽啦?.....你就依職責告訴她正確售價 即可,她能接受你就結帳。不然就把商品收下櫃檯讓她走人即可,你有必要對她大小聲嗎? 後來那女孩子很怕的樣子,大概以為我是總公司的人吧...... 做生意的就算你做不到客戶永遠是對的,也要做到"以客為尊"的基本態度,跟客人大小聲 就很不應該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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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下一位客戶比較清楚第一時間的狀況。其他角度、位置的人無法綜觀全貌... 這案例中,除非收銀小姐示意保全行動,不然保全怎會得知有狀況?新聞總是掐頭去尾的 報新聞,從不深入報導... 這是因為A商家的防盜磁條對B商家的感應器是有反應的,之前新聞有報導過。 此時應該盡快想起剛剛去過哪間有防盜感應門的店家,然後取出發票與商品包裝 當場測試就知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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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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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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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警衛在一旁早就發現他把兩袋合二為一 不動聲色等他到結帳台才動手 如果他真的把空袋收藏,收銀小姐是不會知道的 說實在,大家只能看到新聞的內容,也許跟事實有差距 試想看,我們去大賣場把兩種不同價格的東西混在一個袋 當你拿到收銀台結帳,收銀員工要scan標籤發現有一個是空袋,就算跟小姐說明也會做成困擾 因為他只負責收錢,沒法得知你空袋標籤的標格是否就是另外的兩條毛巾 如果,收錢小姐有懷疑他要跑到那邊找秤重貼標籤的員工問清楚 而婦人是賣場的員工怎會不知這個道理? 總之,賣場警衛錯在動手抓人的時機點太快,等他結帳後一切就沒有任何爭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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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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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完帳,倘若合而唯一的商品正確計價沒有少算那就OK.. 如果被偷天換日就以偷竊論處... 就像有人買麵包一個,卻在賣場內吃光了....吃光了又沒結帳,收銀的不知道原先有個麵包該結.. 所以偷竊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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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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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睿誠╱台中報導】中縣一名倪姓婦人今年一月到家樂福中市大墩店購物時,被店方視為竊賊並遭搜身、留置四個多小時及賠償五千五百五十元,原在該店賣女裝的她也因此遭解僱;她昨上午由台中縣議員賴義鍠陪同到該分店理論,店家堅不認錯,下午卻態度一百八十度大轉變,表示將替她繳兒子六千多元學費並替她找工作,倪婦得知後說:「可以接受,感謝大家幫忙。」
倪、賴昨到大墩店與店家對質,店家當場播放監視錄影畫面,案發時曾有警員到場處理的大墩派出所副所長許凱智也到場,他說:「當晚警員到場查看監視器,從頭到尾看不出有行竊情事。」 業者允加強教育訓練 但家樂福中區經理胡志光及大墩店長陳雅慧堅稱,倪婦是將貼有毛巾重量及售價的塑膠袋「藏」起來,店家要求搜身、留置及賠償都沒錯,並強調十倍賠償金額是雙方經協調產生的。 倪婦激動泣訴:「你們亂說,是你們強迫我簽切結書,又叫我賠了錢才能走!」賴義煌也怒斥店家「胡說八道」,並稱將協助倪婦提告。 但家樂福昨下午改變態度,是否代表「認錯還錢」,該公司總監詹玲珠說,公司不會用這種字眼,而是用其他適當方法幫助這名婦人,此事未來會成為該公司教育訓練之一,要求員工處理類似狀況時,應特別注意程序,不要傷害任何人。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ype=1&SubSec=6 ------------------------------------------------------------------------ 水果日報雖然八卦,還算負責有後繼報導 如果該店沒有說謊,一如我們所料"空袋子被藏起來",這個行為就真的可疑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沒有婦人對"藏標籤袋子"的事有任何辯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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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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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蠻多社會新聞,老百姓往往只能從片面的資訊來判斷是非
從這次大賣場偷竊事件,至少有幾個盲點 1.警察查看監視錄影,發現婦人沒有偷藏商品當然認定不至構成偷竊,他們也不可能分清楚啥是"空袋標籤",收銀的是認標籤不認物品 2.賣場錯在沒等婦人完成結帳離開才抓他 3.賣場不想麻煩當時沒有把真實狀況告知警方,因為帶到警局就不能私了,店家的人也要派人去做筆錄....(或是警方只看到沒有偷東西就跑掉..) 4.婦人是賣場員工把他留下來談條件?他為了保工作應該不敢拒絕,事後反咬被強行留置... 5.不竟是服務業,越鬧越大誰有道理已不重要,影響公司形象,態度能不轉變嗎? 總之,大賣場過去的服務態度爭議不少,在這件事情才會一面倒的認為他們不對 今天社會是個資訊發達時代,可是真相如何?婦人值得同情嗎?賣場又是活該嗎? 只要媒體報導多數暴力形成,是非對錯又有誰認真去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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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ermalink) |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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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毛巾換袋子"情結....你說是"保全先看見她把兩種不同的毛巾混裝在一起",而內文確 說是在"收銀區換的",到底在哪換的!? 事情都有個是非對錯,如果賣場方面沒錯那為何要"態度180度轉變自認理虧道歉?" 就因為上新聞怕公司形象受損?....認錯就不傷公司形象?我不太相信這種論調.... 還是經過法務單位分析盤算後怕"因小失大"而做出妥協的決定?...比方說要是該婦人 題告,到時強制、妨害自由、公然侮辱、恐嚇等罪會成立,到時損失更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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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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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到收銀區前就把有標籤的空袋子藏起來,所以才有後來要求搜身 報導還是不太清楚,是警方來到之前就搜身還是之後? 現在的網路散播力太強,新聞出來後,人性上是同情弱者,據說很多討論區有人發動抵制哪家賣場... 我同事就有家人看不下去打到台中店賣場幹譙,我想這種人該不少 當然,最重要是婦人找了民代去鬧,民代又帶了一票人,不妥協?總公司都會施壓要他們認錯! 此帖於 2009-03-11 01:28 A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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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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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故事給我一個小啟事(應該是我最近接觸到一堆奇怪人士以後的啟示)
那就是 隨身都要帶錄音筆,遇到絕的有必要的時候就隨時錄音存檔 這婦人如果有做到錄音動作,有沒有被強行留置,是不是被迫繳交5500元 馬上就很清楚 當然這是題外話,因為這個故事我有看沒有懂,尤其是這個婦人做的動作是不是具爭議性,看文章描述我是覺得很不清楚 **** 不過我想,如果我發生經過感應門發生BBB的聲音而因此被搜身,我讓他蒐完以後我會在大庭廣眾之下把他們店經理罵到跪下來求饒吧 現在店家都以為在感應門上面貼個標籤說如果顧客經過感應門的時候發出警示音請配合打開包包"證明"你是無辜的 把話反過來講並不能代表他們出錯的事實,你讓我當重出糗,我當然也讓你不好過,看誰臉皮薄 |
__________________ 我聽爺爺講了一個故事 故事裏的事是那昨天的事 故事裏有好人也有壞人 故事裏有好事也有壞事 故事裏有多少是是非非 故事裏有多少非非是是 故事裏的事,說是就是,不是也是 故事裏的事,說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 故事裏的事也許是已真實 故事裏的事也許是從來沒有的事 其實故事本來就是已故事 故事就是故事 故事就是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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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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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搞不清楚...而是喜歡胡攪局的人太多
一個連警察都不認為是偷竊的事件 為何當事人需要簽下賠償的字據呢?? 公司扣人不放是可以想見的事實 那婦人可以走豈有不走的道理 我看別家報導有些不同 那婦人是將550元的毛巾放到66元的袋內 而非將66元的放到550元的袋內 以致結帳時少算了550元 我認為那位婦人故意放入的機會較大 裝毛巾的袋子都是包裝好的...沒有理由將兩個袋子放在一起 說是為了方便...實在沒啥道理 可能是他們公司內部員工知曉的方式 但是家樂福處理的程序不當 首先該在結帳後來處理 其次抓到後該以息事寧人為首要手段 畢竟作生意不是要得罪客人...該以服務為主 像這種的只需對方補繳費用即可 無需小事鬧大的來處理 本來是正確的反而變成不講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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