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單個文章
舊 2009-03-11, 10:20 AM   #23 (permalink)
YaYa07
管理版主
 
YaYa07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3945
在線等級: 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07
文章: 18491
精華: 0
現金: 2652339 金幣
資產: 3433029 金幣
預設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查看文章
台灣連這種小事都沒法弄清真相如何
319哪種大案要真相?難若登天
不是搞不清楚...而是喜歡胡攪局的人太多

一個連警察都不認為是偷竊的事件
為何當事人需要簽下賠償的字據呢??

公司扣人不放是可以想見的事實
那婦人可以走豈有不走的道理

我看別家報導有些不同
那婦人是將550元的毛巾放到66元的袋內
而非將66元的放到550元的袋內
以致結帳時少算了550元

我認為那位婦人故意放入的機會較大
裝毛巾的袋子都是包裝好的...沒有理由將兩個袋子放在一起
說是為了方便...實在沒啥道理
可能是他們公司內部員工知曉的方式

但是家樂福處理的程序不當
首先該在結帳後來處理
其次抓到後該以息事寧人為首要手段
畢竟作生意不是要得罪客人...該以服務為主
像這種的只需對方補繳費用即可
無需小事鬧大的來處理
本來是正確的反而變成不講理了!!!
YaYa07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39317, 收花文章: 16146 篇, 收花: 52316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向 YaYa07 送花的會員:
a471 (2009-03-11)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