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大戰 消保會:消費者為重
更新日期:2009/04/10 09:03
【記者冉祥蓓報導】台灣大拒付中華電信網路互連費用,中華電信對台灣大哥大採逐步斷訊策略,首先減少五分之一的網路流量,約有180萬用戶受影響。消保會消保官指出,目前業者競爭屬雙敗局面,消費者權益至上,台灣大不應拒付款項,理想策略應是先付款,再循法律途徑申請仲裁。
消保會消保官張嘉麟表示,台灣大和中華電信應有契約在先,若有爭議可向法院申請仲裁,台灣大哥大若認為契約不合理,理想作法應為先將款項繳給中華電信,事後再請求法院要求返還,但目前中華電信因收不到錢而採取的報復措施,讓業者間呈現雙敗的局面。
張嘉麟說,業者的合約糾紛不能影響消費者,但消費者若想對台灣大申請賠償因舉證困難,所以會有一定難度,最理想是業者主動給予回饋措施或折抵費用方案,無論如何都要看當初雙方契約上的約定內容做判斷。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指出,中華電信長期一家獨大,電路費應調降至60元左右,
電路費是全民的財產並不是中華電信牟利工具,中華電信也不應該通吃市場讓其他業者無力競爭,主管機關應積極協調。
公平會發言人吳秀明表示,目前也會朝中華電信是否有有濫用市場優勢阻礙競爭方向調查,若查出具體事證,也會持續追蹤處理。
本則新聞由台灣醒報提供 2009/04/10
http://news.msn.com.tw/news1240239.aspx
電路費是全民的財產並不是中華電信牟利工具
那就立法將這些電路獨立出來吧!!
否則只會做表面文章的裝樣子有啥用